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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2.赔款计算方法
被保险人凡发生车上责任险范围内的各项损失,保险人按责任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承担的责任,扣减相应比例免赔率进行赔付款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人员伤亡
车上人员伤亡按人分别计算,每辆车给付的人数以不超过保险车辆的额定座位(包括司机)为限。如实际载客人数超过额定座位时,以额定座位数与实际载客数的比例给付。
①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受伤人员医疗费、抢救费低于限额时:
赔款=实际费用X(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抢救费超过限额时(含车上人员死亡):
赔款=赔偿限额X(]—免赔率)这是按人分别计算后的合计数,即是保险人应支付被保险人的总赔款。(2)车上货物损失①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含施救费)低于限额时:
赔款=实际损失X(1—免赔率)②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含施救费)超过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x(1—免赔率)八、无过失责任险(1)当无过失责任险损失金额未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实际损失X(1—20%)
(2)当无过失责任险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X(1—20%)
事故处理裁决书载明保险车辆及驾驶员在事故中无过失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承担10%赔偿费用的案件,其赔款应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列支。九、救助特约条款(1)发生《条款》第一条第(一)款列明保险责任时,赔款为基本险施救费赔偿不足部分(车损险不足额保险产生的比例赔付、免赔额、应由第三方承担而未承担的部分等),则:
赔款=基本险施救费赔偿不足部分
(2)发生《条款》第一条第(二)款列明保险责任时,赔款为实际救助费用减去油料和更换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则:
赔款=实际救助费用
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的成本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车上责任险 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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