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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对食安保险制进行探索

香港文汇报讯江苏省食药监局日前的工作通报会上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为了求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江苏正在探索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了解,通过为经营户上保险的方式来保障食品安全,这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内地来说,还 [原标题:江苏探索食安保险制 保障消费者权益] 香港文汇报讯江苏省食药监局日前的工作通报会上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为了求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江苏正在探索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了解,通过为经营户上保险的方式来保障食品安全,这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内地来说,还未有先例。据江苏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田丰介绍,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当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提前介入理赔,第一时间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之后再按照事故的责任界定来做处理。这一保险的投保人为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户向保险公司投保后。
一旦因为经营户的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理赔。如果经营户投保金额为600元,一旦遇到食品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给出最高10万元的赔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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