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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新方案,86.81%公众网上认可

12月2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正式对外公布《深圳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截止11月25日,共816人参与了网上投票,其中86.81%的公众认为深圳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设计得合理和比较合理;84.46%的公众认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与赔款记录挂钩合理和比较合理;84.12%的公众认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与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挂钩合理和比较合理。
据悉,该方案预计将于明年1月中旬开始推出。据深圳市保险同业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车险浮动费率浮动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其反馈的主要问题有费率浮动与理赔次数挂钩是否合理、费率浮动系数上浮与下浮的比例是否均衡、浮动比例过高后是否会抑制投保需求,形成多次出险客户“裸奔”,从而弱化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等。为此,保险同业公会正召集行业车险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吸收,对合理但条件不成熟的意见建议(如随人因素)进一步研究,对公众提出的疑问给予解释说明,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的浮动方案。
其中可以考虑吸收的建议主要有:增加与理赔金额因素挂钩;为避免客户因换购新车造成多交保费,考虑根据投保人申请,按照上年未发生赔款的系数给予优惠,以体现公平性;评估上年未投保商业险的车辆(新车除外)首次投保费率因子能否有更为合理可行的方案,避免脱保商业险的优质客户投保需求受到抑制或转往外地投保;与交警部门积极协商,对引入交通违法因子后整体保险费的增加幅度进行测算并向社会公布;适当调整个别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比例,减少因保费过高而引起客户不投保商业险的问题,以强化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等。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深圳各财产保险公司将可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财产保险产品条款费率管理规定的要求,自主选用,自行完成报批程序,并决定是否参与并执行该浮动方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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