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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险业涉车险价格垄断被罚1.1亿

浙江省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车险折扣幅度,涉嫌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问题已查明,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及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总计1.1亿多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发展改革委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至100万元的不低于0.9,100万元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代理手续费。
发展改革委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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