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泸定法院在案件质量的提升上花大力气,下狠功夫,针对近年来,泸定县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裁判,涉及到侵权类、保险合同类法律关系相互交织,此类法律、法规面对新形势表现出僵硬性,滞后性,甚至相互冲突等等问题。4月2日上午,泸定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驻州、驻泸公司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题座谈会,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中常见的、存在较大分歧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
会上,泸定法院干警与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处理该类纠纷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赔偿标准、自费药的扣减比例、间接损失、鉴定费的承担主体、连环撞车事故中交通事故次数判别等问题。保险公司参会人员也充分阐述了保险公司对法律的理解与认识以及公司的一些内部规定。通过这次座谈会,法院和保险公司之间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一些问题初步达成了共识,如:理赔期限和保险公司对法院调解书的认可等。通过座谈,进一步促进了今后该类侵权案件的妥善处理。泸定法院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衔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座谈会的成功举办,充分体现了泸定法院在“法治泸定建设”的进程中开好了头,起好了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