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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推荐的鉴定中心所做的伤残鉴定书无效,受害人不解

浚县的秦老汉被摩托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该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伤残鉴定书,不料在法庭上却被对方律师提出异议,理由是这家隶属于公安局的司法鉴定中心不具备鉴定资质。无奈之下,受害人不得不重新做伤残鉴定。
“我真的不理解,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咋成了废纸一张?”昨日,秦老汉拿着伤残鉴定书向记者诉苦。秦老汉今年56岁,家住浚县黎阳镇李庄村。2005年11月3日,他在回家途中,被一辆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经医院诊断,秦老汉重度颅脑损伤,进行了颅骨修补术。
今年6月15日,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隶属于公安局的司法鉴定中心,对他的伤残做出鉴定,费用近300元。6月20日,他拿到了伤残鉴定书,结论为10级伤残。随后,他将对方起诉到了该县人民法院。今年8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庭审时,对方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异议,称浚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出具的伤残鉴定书无效。
当听说鉴定书无效时,秦老汉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明知道自己不具备鉴定资质,还硬要做伤残鉴定,这不是变相谋利吗!”面对记者,秦老汉一脸的茫然和气愤。后来法官问他要不要重新做鉴定。没有伤残鉴定,就没有依据,无奈他只得同意重新申请做鉴定。11月22日,浚县人民法院指定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的一家具备伤残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重新做了鉴定。鉴定结果和公安局的不一样,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在该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有警方办案单位的委托书,他们就负责做伤残鉴定,并承诺他们出具的鉴定书拿到哪儿都是管用的。
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副大队长接受采访时表示,隶属于他们公安局的这家司法鉴定中心,原来是一家联合法医鉴定中心,也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但是今年一月就撤销了,现在这个鉴定中心主要是伤情鉴定。至于秦老汉的情况,黄副大队长表示,既然法院不认定这份伤残鉴定书,他们可以把鉴定的费用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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