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深圳社保法规正修改 生育保险最受关注

深圳社保法规正修改 生育保险最受关注 2011年09月07日 08:22 深圳公共频道 深圳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深圳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与国家的《社会保险法》之间主要差异在于,深圳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险种,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保险中解决,但生育津贴和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范围。根据国家社保法的有关要求,市社保部门对深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修整和完善,其中亮点之一就是单独设立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其主要内容就是除了解决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以外,把女职工生育期间休假的工资待遇也通过生育津贴的方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同时把生育期间的工资支付以生育津贴的方式进行统筹,对女工生育的待遇有更好的保障 全职太太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参保人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这也就意味着,丈夫有工作,参加了生育保险,他的“全职太太”也能够以配偶身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 养老和失业保险条例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养老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修改稿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之后将会提交政府部门审议。同时,今年1月初,国家已完成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同样适用于深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是什么?
下一篇:购买“银保”产品谨防“存款”变“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