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将对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此次补贴的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是:2013年l月1日一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我省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到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见习记者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