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县自2009年3月实施汽车下乡政策以来,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有力拉动了全县汽车消费。截至今年1月底,共补贴微型客车924辆、微型载货车9辆、轻型载货车221辆,发放补贴457万元。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汽车下乡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2010年12月31日前(以购车发票为准)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报补贴,2011年3月1日后将不再受理。
另悉,家电下乡和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暂定到2013年1月31日。 【】 责任编辑:玉子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