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规操作,给济南铁路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加良好优质的服务,铁道支行结合委托贷款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受托经办的个人铁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
第一,梳理委托协议。明确了我行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垫付资金,清晰界定了我行责权利,凡涉及到我行义务的条款明确、具体、可操作。第二,业务受理尽职履责。明确了贷款的贷前受理和初审、贷后检查和催收等重要事项,均按委托协议、委托人要求和书面指令尽职办理。第三,加强与铁路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定各项业务流程,按规定为其做好个人征信及房源查询等工作,保障了贷款审批的安全和合规。第四,加强合规操作。建立与委托人贷款资料交接台账登记制度,所有资料交接都由双方签字确认,不超基金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基金退转和清算严格按照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执行。通过检查和整改,加强了支行经办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