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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合同次日零时(第二天)才生效。”这一持续了多年的“潜规则”终于“寿终正寝”。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保单上写明“即时生效”字样,维护被保险人权益。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交强险保单有望实现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可以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保障作用。

为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障,根据保监会新规,在交强险承保工作中,各保险公司可采取以下适当方式,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在保单“特别约定”栏中,就保险期间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统能够支持打印机覆盖印刷体的,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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