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拒付“二次手术费” 保险公司二审败诉

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手术后又发生了体内放置钛板断裂的情况,进行了第二次手术,而保险公司以“二次手术”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系为由拒绝赔付,肇事司机王先生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予以赔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保险公司赔付王先生垫付的2万元医疗费的判决。

去年7月5日,王先生驾车与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该事故经交管部门处理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刘某因为右股骨髁上开放性粉碎骨折术后钛板断裂,又进行了二次手术治疗,王先生为此垫付2万元。

王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在投保时自己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第二次手术费用属于商业险的保险范围内,但保险公司并未对该笔费用进行赔付,故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该笔费用。保险公司认为第二次手术费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系,故不同意赔付。

一审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刘某放置钛板确系治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所致,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钛板断裂系医疗事故或刘某自身导致,鉴于王先生已经实际支付刘某二次手术费,且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故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来源:北京晚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上一篇:驾照逾期未换出事故 法院:保险公司也应当理赔
下一篇:保险代理人激活了客户的信用卡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