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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能以投保为由拒绝赔偿吗?

问:今年6月,我乘坐某客运公司客车从河南新野到湖北襄阳。客车行至古驿镇时,因突发紧急情况,司机急刹车,我毫无防备,头部碰到前面座位,鼻骨骨折,治疗共花费30000余元。事后,我要求客运公司支付相关损失遭到拒绝。客运公司认为,他们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应该由保险公司向我赔偿。请问:客运公司能以投保为由不赔偿吗?                             河南 李铭  答:客运公司是取得从事旅客运输资格的单位,因此,你买票上车后,你与客运公司之间的旅客运输合同即成立生效,客运公司未能安全地将你运到目的地,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你损失的民事责任。对于客运公司认为其投保有承运人责任险,你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是不对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属另一法律关系,与你的旅客运输合同没有直接关联。客运公司向你受害人赔偿后,可依商业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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