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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到银行办理存款,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的一项“最新存款业务”却让消费者存款变成了买保险。近日,即墨市消费者栾女士遭遇了烦心事。在栾女士提出提前退出时被告知要扣除违约金。无奈之下栾女士投诉到消保委,经过消保委多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退款。

  “我去一家银行存款,谁知道成了买保险,银行内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没跟我说明白这是保险。”去年12月份市民栾女士到即墨市某银行存款时,银行内的一名工作人员向她推销了一项最新存款业务,称“只要将钱存满三年,就能得到比普通存款利息高很多的分红。”栾女士说,自己当时认为银行说的这项存款业务确实存在,就欣然同意。

  回到家后,栾女士整理办理存款的相关手续时又仔细查看了一遍内容,才知道自己办理的存款业务变成了某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发现不对劲后,栾女士随即便找到银行交涉,但帮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她已签字同意和到期分红比利息高得多为由劝说,经过大约半个小时栾女士始终没有退掉保单,无奈之下只好暂时同意。

  今年4月份,栾女士因为家中有事急用钱,便到银行取款,工作人员称这份保险如果要提前退出需要扣除2200元违约金,无奈之下栾女士投诉至消保委。接到栾女士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核实,经过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栾女士购买的保险是2012年12月份某保险公司租赁银行场地销售的一款新的保险投资产品,但保险公司以栾女士自愿申请并有签字为由拒绝退款。

  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以有栾女士的申请和签字为由,称栾女士办理该项业务是自愿,应当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履约。而栾女士称当时误认为是银行的存款业务,而且是工作人员填好表格后她签的字,并没有告知是保险产品,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负责退款、付息。

  最终,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双方阐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为栾女士办理该业务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负有一定责任,应当为栾女士办理退款。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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