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套现”药店被罚3万元 医保系统被停

《医保卡“套现”刷卡1000元返800元》接续

  新闻

  回顾

  “医保卡刷1000元,给返800元现金,之后她和药房的收银员分钱。”市民刘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爆料,有人在药店用医保卡“套现”。记者暗访,持医保卡找到药店,“套现”200元,能拿到的只有150元。在药店刷卡后,立即就可以拿到现金,而打印出的收费明细单却为“安宫牛黄丸”。

  事件进展

  沈阳晚报报道此事的第二天,沈阳市医保局第一时间与记者取得了联系。管理部门表示,使用医保卡“套现”问题,违反了沈阳市相关政策规定,侵害了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据沈阳市医保局调查发现,被沈阳晚报曝光药店—沈阳市泰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聚隆店销售明细上传情况,与药店实际销售情况并不相符,与药店负责人、店长沟通,对方承认用医保卡套现的违规情况属实,并表示立即整改。

  调查时,记者找到药店购买“安宫牛黄丸”,被告知几天前就卖完了,药店内也没有存货,当被问及医保卡“套现”问题时,药店负责人、店长承认,确实有两笔“套现”行为,但都是收银员个人行为,药店也是受害者。记者提出掌握的材料显示,医保卡“套现”至少在3笔以上,并且“套现”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药店负责人、店长表示可以继续调查了解。

  沈阳市医保局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停止该药店医保网络运行,终止协议;2、缴纳违约金叁万元整。据了解,沈阳市泰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连锁机构,共有定点零售药店三十余家,沈阳市医保局已要求该连锁药店在本机构内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整改报告。

  沈阳市医保局希望广大参保人员,珍惜个人账户资金,因其可以在住院时冲抵现金使用并可以依法继承。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员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若发现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的行为时,拨打市医保局监督举报电话62161176进行投诉举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医保
上一篇:操作不当撞上行人 司机和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下一篇:使用非医保药治疗 保险公司不能举证尽说明义务应理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