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职工在厂里吃早餐时猝死 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我父亲生前是某厂的员工,今年1月30日早上他到厂里的食堂吃早餐,在用餐期间突发疾病晕倒,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事后,我向该厂要求赔偿,该厂以死者是利用上班时间吃早餐,食堂不是其工作岗位不予赔付。请问,我可否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分宜 林某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作。”同时第十五条第(一)项还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作。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故,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职工 工伤
上一篇:醉驾逃逸终获刑 民事挡责保险公司买单
下一篇:家中无人起贼心 盗刷雇主医保卡被抓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