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男子吸毒后驾车撞死路人 上法院向保险公司索赔

江南时报讯(记者李晓静)交通事故撞死他人,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甚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保险金12余万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近日,乔某的诉讼请求并没有得到昆山法院支持,这究竟是为何呢?

  原来,2012年8月24日,来自河南省某县的乔某在吸食毒品后,驾驶一辆已经购买了交强险的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在行车过程中,乔某直接撞向路边行人,导致车辆损坏,行人当场死亡。事后,乔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对方37万元。乔某认为自己已经按照与死者家属签订的赔偿调解书承担了赔偿责任,因此要求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双方闹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交强险旨在保障受害人及时有效受偿,而不是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自家车相撞,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下一篇:公交车紧急刹车害乘客摔骨折 保险不愿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