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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车主投保所谓全险,其实不过是几种车险产品的组合。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始就车损险全面型示范条款征求意见。或许不久以后,这种真正的全险就将在车主面前亮相。

日前,中保协在原先《综合型示范条款》的基础上,针对家庭自用的非营利性乘用车,发布了《全面型示范条款》,保险责任又扩大了不少,将综合型示范条款的主要附加险纳入其中。比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等,轮胎单独损失也纳入了保障范围。责任免除中仅保留了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贬值损失和盗抢损失三类,免赔额和免赔率都被取消。

按照全面型示范条款,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和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失,只要不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都将获得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险种 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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