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车损定价双方意见不一;健康险赔付条件各有理解;后期忘交保费,保单作废这些都是常见的保险消费纠纷。昨日,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保监局开展保险消费维权在你身边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专家现场给消费者支招如何避免纠纷产生。 广西保监局保险投保人权益保护处处长莫利宁介绍,目前保险消费纠纷主要是理赔纠纷,以及销售过程中有些条款未介绍清楚,消费者对条款了解不够全面,买了之后才发现和预期的不大一样。广西消委会就此发布消费提示。

案例

1

理赔金额有分歧

事后协商终解决

一车主购买了保险公司的车险,但在车辆发生意外后他与保险公司就理赔金额产生分歧。保险公司愿意支付1000元,但他认为应该赔付1500元。最终经协商,双方就保险金额达成一致。

支招:

在购买保险之前, 投保人如果对该险种没有了解清楚,就可能导致在理赔时产生纠纷。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车险理赔应依据修复为主的原则。投保人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垫损的金额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修复服务。

案例

2

签合同前未告知

要理赔时遇纠纷

某女士购买了一份健康险,该保险产品需要投保人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但该女士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她患有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也未提醒她。随后,该女士发生了健康意外,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其一直患有某种疾病,但当初投保时没有告知,因此拒赔。而该女士认为自己很无辜。

支招:

出售保险产品前,销售人员有义务向投保人介绍清楚各项条款的内容,分清责、权、利。

投保人自己也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仔细阅读合同,及早发现问题。

案例

3

变更电话不通知

投保人吃亏买单

某先生购买了一份长期的寿险保单,必须每年交保费,但他由于多次更换联系方式,忘记了交纳保费,保单最终失效。

支招:

投保人自己要有按时交保费的意识,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提醒投保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理赔 保险理赔 保险
上一篇:车险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意外险怎么选合适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