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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保险犹豫期:签收合同回执后14天

拥有一份保险本来意味着一份可靠的风险保障,而保险现在却成了唐先生的一块“心病”。   原来,由于自己投保时的疏忽大意,唐先生误选了普通医疗保险,而实际上他需要的是重大疾病险的保障。在拿到保单后的半个月,唐先生才发现了这个问题。“我现在真是没了方向,因为过了犹豫期,如果现在退保,我将损失一大笔钱。”唐先生正为自己保险知识的缺乏而懊悔。   保险犹豫期是指投保人获得保单、签收合同回执后的10到14天。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投保人如果对所买的保险产品有任何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保并取回全部保费。而一旦超过了犹豫期,退保时需要支付手续费等费用。   唐先生投保时把普通医疗险当成了重大疾病险,而犹豫期内的“不作为”又让他失去了退保的最佳时机。   专家建议,不论购买什么人身保险产品,市民在拿到正式保单后,都应该合理利用保险犹豫期,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这首先要以准确填写合同回执日期为前提。在拿到保险合同后,市民一定要亲自签署日期,切勿因为错记日期,而人为地影响犹豫期时间。   投保人应当再次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认投保产品是真正符合自己需求的。其中要格外注意保单中的责任免除、责任范围、观察期等内容,认真计算自己有无能力支付保险产品的后续保费支出,遇到任何疑惑应直接向保险公司而非保险业务员进行咨询,这样可以避免部分保险业务员为提高业绩而进行误导。   最后,在犹豫期内如有退保意向,应直接向保险公司递交书面形式的退保申请,普通的口头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犹豫期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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