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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借车给无驾驶执照的人   瞿先生打来电话时正值十一”黄金周,他在电话那头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   10月1日,瞿先生的同学吕先生打来电话向其借车准备自驾车出游。考虑到十一”期间自己没有出游计划,且与吕先生交情不浅,瞿先生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去年购买的宝来出手相借。 没想到,仅仅隔了两天,就传来吕先生发生撞车事故,幸好吕先生本人并无大碍,但瞿先生的爱车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创伤”。原来,吕先生为了躲避横穿马路的行人,而撞到了一旁的栏杆上。瞿先生打听了一下,如要恢复爱车原貌,需花费修理费8000元。   瞿先生随即便向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在核赔过程中发现,瞿先生的同学吕先生并没有驾驶证,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的性质属于无证驾驶,在保险公司车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内,保险公司因此作出了拒赔的决定。 瞿先生在电话中表示,由于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此次事故行人负主要责任,因此,瞿先生不想张口问吕先生索要修车费,而保险公司又坚持拒赔。   因此,这笔8000元的修车费看来要自己掏了。 需要提醒有车一族的是,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不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费用都需要自己消化掉。因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讲,除了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发生事故不赔付之外,还有很多情况下发生的事故都不进行赔付。   比如,如果车辆没有按时年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如果车辆没有合格的车牌号也不赔偿;由于人员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不埋单。一句话,不合格的驾驶员或者驾驶的车辆不合格,保险公司都有权利拒绝赔偿。因此,投保人在投保之后,更要注意按照条款规定去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案例二 不知情下的无照驾驶事故   与第一个案例有所不同的是,这个无照驾驶所引发的事故,被保险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今年9月,上海某一塑料加工厂两名员工驾车外出办公。其中,一名员工为该厂驾驶员,另外一名则是业务员。因业务员想过把车瘾,便要求驾驶员暂时让位,让其开一会儿车。谁知,在业务员开车后不久,便导致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件,造成该厂价值30多万元的厂车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   进一步说,肇事者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根据《民法通则》中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来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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