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货车侧翻是因超载和地面不平?法院认定各占50%因素保险赔一半

去年1月13日17时04分,大足的彭先生来到保险公司,为一辆新车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当天,彭先生将车借给朋友开。当晚9时许,朋友开车撞车撞人。彭先生赶紧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对方说保单没生效,不受理。

  事后,伤者杨先生把车主彭先生和保险公司一并告到法院,索赔各类损失6万多元。

  去年10月,大足区法院一审判定保险公司败诉,理由是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此外,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它没证据证实双方就合同保险期间的条款有特别的协商,或作过必要的解释说明。

  保险上诉到市一中院。今年初,市一中院维持原判。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超载 货车 保险
上一篇:未能及时将车险过户 保险理赔陷入麻烦
下一篇:跟团旅游出车祸 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