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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停车道内被撞伤法院判保险公司赔14万

赵某站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道内被侧滑的小轿车撞伤,之后小轿车又与停靠路边的车辆发生追尾。赵某将肇事者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赵某经济损失14万多元。

  2011年2月15日,袁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G30高速公路1310公里处时,因路面结冰,车辆侧滑后将站在右前方紧急停车道内的赵某夫妇及其他两位乘客撞伤。事发之后,赵某被诊断为左下肢软组织毁损,共产生医疗费用4.4万元,由袁某垫付。事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赵某将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7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停车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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