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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获悉,重庆保监局近日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某寿险公司及其相关保险营销员因销售误导领了罚单。

  重庆保监局称,2013年9月,袁某作为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银保专管员,在某银行皇冠东和网点向投保人邓某销售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袁某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称,被保险人缴费满5年后,每年能够领取7万多元,60岁时可取260多万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任何环节均不得欺骗、隐瞒投保人。上述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保险法》规定,依法对袁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袁某所在寿险公司罚款13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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