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自治区财政将提高对玉米、大豆、小麦三种农作物和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旱灾、风灾、雹灾、冰冻5种自然灾害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在国家补贴25%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承担的比例由25%提高到50%,盟市、旗县和农民共同承担10%,其余部分由相关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