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公司之间有何主要区别?

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公司之间有何主要区别? 一般而言,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公司二者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保险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而相互保险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2)就经营资金的来源而言,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资金为基金;保险合作社的经营资金包括基金和股金。    (3)保险合作社与社员间的关系比较永久,社员认缴股本后,即使不投保仍与合作社保持关系;相互保险公司与社员间,保险关系与社员关系则是一致的,保险关系建立,则社员关系存在;反之,则社员关系终止。    (4)就适用的法律而言,保险合作社主要适用保险法及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相互保险公司主要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保险基础: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下一篇: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明确说明如何说明?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