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依照我国《公司法》、《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保险公司的一般程序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筹建分为初步申请和正式申请两个阶段。初步申请,即申请人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筹备建立保险组织的书面请求;正式申请即保险公司经过筹建,应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正式申请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筹建期为1年。    (2)开业。申请开业时,保险公司应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最后,保险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方可营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上一篇: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下一篇:德国医疗保险推荐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