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男子逃避交通肇事赔偿伪造证据获刑

近日,经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刘建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已由宝坻区法院进行再审,并依法获得改判。穆怀志将15万元赔偿金当场给付刘建宏等三名申诉人。该法院并以妨害作证罪判处穆怀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穆怀志系个体经营者,经营肉牛屠宰场,张建华、郭志鹏系穆雇佣在其屠宰场开车的司机。2010年12月24日,穆怀志等三人驾货车去外地拉牛,途中驶入逆行车道,与申诉人刘建宏驾驶的松花江牌面包车对行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建宏受重伤,其他二人受轻伤的交通事故。庭审中,穆怀志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一份事前已将肇事车辆卖给张建华的,法院据此判决由张建华对刘建宏等三人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穆怀志不承担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交通
上一篇:交通肇事六年后 受害者拿回了5万赔偿
下一篇:交通肇事面临赔偿欲轻生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