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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卡“冒名顶替”现象的严重性

今年2月,一个冒名看病的故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名新洲民工受伤后用包工头名字就诊。包工头拒绝支付后期治疗费用后,民工维权遭遇难题:因为病历名字并非他本人,劳动部门认为信息不符,无法认定工伤。

在百度上检索,此类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一名广州打工者黄爱萍,工伤后冒名潘娟就医,经历了质问、争执、协商之后,才用回了自己的本名。在武汉,也有类似事件。

因用假名看病,57岁的赵女士最近遇到了麻烦。上周三,赵女士拿着彩超等检查结果到武汉市亚洲心脏病医院,要求医生为她办理住院手续,并安排手术。

接诊医生发现,报告单上的姓名,与赵女士自己填写的姓名不一样。赵女士讲述了原委自己是用熟人的医保卡做的检查。她还再三保证,确实是自己亲自接受的检查。

口说无凭。医生更无法判断彩超报告与姓名一致,更无法判断检查结果的可信性。最终,赵女士接受医院建议,重新检查后再住院治疗。赵女士后悔不迭:这钱没少花,时间也浪费了,得不偿失。

如今在武汉大小医院,持他人医保卡在门诊看病并不罕见。虽属违规,但医生多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江南一家三甲医院的刘姓医生,行医20年。他说,自己坐门诊,从来都是只看病、不看卡,更不会要求病人出示身份证来核实。

汉口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则直言,钱打进医保卡,就是自己的钱,家人之间互相用卡看病很自然。从行政监管来看,主管部门一般将重点放在住院病人身上,对门诊病人则相对宽松。

这种环境下,部分病人为看病少花钱,借他人医保卡就诊,医院也是听之任之。但非实名就诊蕴含着一系列医疗风险。非实名的检查资料,一旦发现人名不一致,医院通常不会采信该结果,增添了后续治疗的困难。若出现医疗纠纷,非实名病例无法成为有效证据。

不仅如此,冒名顶替使用他人医保卡可构成诈骗。据武汉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冒用他人的医保卡,如果数额巨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武汉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医保卡是谁投保谁享受,出让、转借市民卡或冒领、冒用、盗用他人市民卡牟取非法利益,以及恶意破坏市民卡应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如果金额较小,会责令持卡人退还费用,但如果金额较大的,其行为可能构成诈骗,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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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卡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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