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30天)。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并非所有国家都有30天的强制要求,一般来说领事馆要求保险时间要涵盖往返机票日期)

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购买涉水险时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下一篇:关于家庭财产保险基础扫盲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