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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并非免于面交谈所以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不够明确,因此容易调入电话销售陷阱,遭遇拒赔危险,以下就是电话销售相关理赔案例。高先生接到了某保险营销员的电话,在电话中该营销员向高先生推荐了该公司新推出的一款重疾保险,并重点介绍了该险种的高赔付特色。

高先生就投保了重大疾病险,该保险公司经过审核予以承保,高先生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双方保险合同成立。半年之后,高先生感到不适,经北京市朝阳医院、人民医院、阜外医院诊断,一致认为其患有急性心肌梗。高先生心想自己刚好有保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随即向寿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给付,其理由是高红虽患有心肌梗,但其病症不符合保险条款中关于心肌梗应同时具备的3项医学指标的要求,故此根据合同规定,如不能同时具备上述3项指标,保险公司应当免除赔付的责任,并说明有电话录音为证。高先生仔细想想那天营销员避重就轻介绍了保险的高赔付,对于疾病这一块并未做过多解释,以至高先生稀里糊涂签下合同却遭遇拒赔情况。专家提醒:电话投保一定要向销售人员询问清楚产品的保险责任、收益特点、费用扣除、退保损失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特别是退保损失和缴费年限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缴费年限越短退保损失越大。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理赔案例 理赔 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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