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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黄女士:失业后怎样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汉阳吴先生:个体工商户可否参加失业保险?

答:湖北省境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以下统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都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可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恩施刘先生:在汉务工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与城镇参保职工不同的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规定参保的农民工失业后,将按照城镇参保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半,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

武昌何女士:失业保险待遇和参保的时间有关系吗?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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