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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名网友都问到了"辞职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昨天答复,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失业前足额缴费的年限予以保留,在下次失业后符合条件领取时,待遇期限可以合并计算。

根据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那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据介绍,本月起执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明确,有六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情形,比如,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还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金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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