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