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减轻患特殊疾病(以下简称“特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