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63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1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