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