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南京居民购房有两种方式获参保缴费证明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 参保
上一篇: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保筹资标准公布
下一篇:南京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