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医保局在城镇居民统筹基金中,每人每年支出41.5元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集体投保,负责居民大病、意外伤害及靶向药物待遇支付。目前该县大病支付数额由6万元提高到14万元。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