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镇个体工商户、个体劳动者等从业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