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陕政发【2011】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