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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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