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98〕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宁政发〔99〕9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