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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呼和浩特市将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2017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将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含居住在福利单位集中供养的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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