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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出台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此次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
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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