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关于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皖人社发〔2009〕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