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北区出资71.05万元,为全区近6000台在用电梯购买了新一年度的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电梯若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方可依法索赔,每人每次事故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2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
据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介绍,青岛市目前在用电梯3.8万多台,其中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2040台,老居民区的电梯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市北区连续两年为全区在用电梯购买责任险,就是要逐步推进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风险承担和救助体系,给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电梯安全责任险不但包括居民小区常见的厢式电梯,也包括了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居民出险后,可及时拨打报警救助电话,并拨打95518保险公司服务专线报案。在保险公司现场勘察、损失确定等程序结束后,在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7天内赔付结案,赔款直接转入居民指定账户。
本次还特别引入了乘客滞留责任条款。也就是说,如果电梯发生故障导致人员被困,被困40分钟到一个半小时,可获赔偿200元;被困一个半小时以上可获赔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