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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险行业久治不愈的“销售误导”顽疾,保监会近日就《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影音、图像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内容,实现销售行为重要信息可回看、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据悉,此办法拟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现状:各保险销售渠道均存在“销售误导”问题

在近日举办的第三届北京保险国际论坛上,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青作主题演讲时说,在保监会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销售误导”问题在个人营销、电销、网销或者银行保险渠道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片面追求保险保费收入,在向客户销售保险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夸大保险责任、隐瞒重要条款、诱导客户等情形。

据保监会公布的8月份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8月共收到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2498件,占比93.10%;涉及保险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79件,占比6.67%;涉及保险中介机构合同纠纷类投诉1件,占比0.04%;涉及保险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5件,占比0.19%。

办法:5类情况“卖保险”需录音录像

据透露,该办法还处于行业内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情况提出了录音录像的要求:一是投保人年龄超过50周岁,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二是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一次性缴纳保险费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3万美元及以上的;三是残疾人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四是投保人在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五是投保人在营业场所内利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自助智能终端购买规定的保险产品。这些举措被解读为保监部门在整治销售误导上的决心,新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据《北京青年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卖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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