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大病保险,看病更有保障,减少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埇桥区大营镇陈李村左先生在领到补偿款时激动地说。据悉,左先生的儿子因白血病,仅2016年在上海某医院住院治疗就花费了14.49万元,新农合补偿8.3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30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保费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合农民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从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实施以来,埇桥区大病保险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据统计,埇桥区2016年1-10月份住院患者符合大病保险补偿2729人次,补偿金额达到2134.27万元,其中个人最高补偿11万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