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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代办保险,再信任也切莫“撒手不管”!

不得不说,现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节奏都在无形中加快了。甚至很多人连休息、吃饭的时间都要讲究,更别提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去办理很多手续。于是,就有一部分保险消费者,往往从省心、方便的角度考虑请保险销售人员“全程代办”,尤其是有些消费者觉得自己和销售人员已经很熟悉了,相当信任,自己“撒手不管”完全不用担心。面对这类情况,太平洋保险还是要提醒大家:这种做法是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

太平洋保险妈妈

老公,我一特好的闺蜜想给老公买份重疾险,她想让你帮他办理这事。

好啊!没问题,你看他们什么时候有时间,随时联系我就可以。

太平洋保险爸爸

太平洋保险妈妈

不是,你没懂我的意思,他老公特忙,我俩又那么熟,所以她想让你直接全程代办得了!

这可不行!虽然我的确很值得信任吧!但无论是从对他们负责的角度考虑还是保险程序来说,他们都不能完全“撒手不管”,具体原因我跟你讲讲啊!

太平洋保险爸爸

请人“全程代办”保险有隐患,你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

注意保护自己信息别“外泄”

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银行卡等信息外泄。保险销售人员为了服务客户,经客户允许会协助客户填写投保书、投保提示书、合同变更申请书等材料,但投保人应对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的复印进行监督,并在有关复印件上签具办理日期和“仅供办理保险使用”等字样。

其次

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亲自签名投保人应了解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明白所办理的合同变更申请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在清楚相关内容后对有关文件进行签名确认,不应允许他人代签名。

第三

及时查询保单信息,确保资金安全

投保人应在收到保单及保全业务办理完毕后,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电话查询保单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要注意保费金额是否准确,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承诺和虚假保单等方式进行诈骗或侵占等不法活动,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当地保监局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购买保险时,让人代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代签名的情况。一般来说, 对于代签名法律效力的探讨,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代投保人签名。这种情况下,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代投保人签名订立保险合同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除非得到投保人的事后追认,应认定为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既然合同未成立,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力。

太平洋保险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实务中,虽然投保单上的签名为他人代签,但投保人如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了保险费,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视为投保人以交纳保险费的行为在事实上认可了代签名的行为,应认定为合同已经成立,如保险合同符合生效要件,则该保险合同包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代被保险人签名。不论因何种原因发生,未经被保险人授权而擅自代签名的,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除死亡责任外,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的保险合同,即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取决于被保险人事后是否追认。因此,代被保险人签名的保险合同如被保险人事后追认,合同有效;如被保险人事后不追认,则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综上所述,不论是代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名,这种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在法律上都存在瑕疵,其效力是不确定或无效的,从而给保险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因此,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代签名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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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 代办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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